2014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4〕8號轉發中央編辦、質檢總局《關于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實施意見》。該《意見》綜合論述了國有檢測機構改革的方向與舉措,并明確按照政府職能轉變和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將對職能萎縮、規模較小、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檢測機構予以撤銷;對條件成熟的檢測機構進行整合,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事業單位性質的機構整合,轉企改制工作基本到位。
2014年10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于做好首批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14]2393號),公布全國首批30個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縣名單,拉開了國有檢測機構整合的序幕。此次列入整合的30個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試點縣名單中,包括9家區域性檢測中心和21家一般檢驗機構。據估算,此次全國首批30個縣級食品檢測資源整合試點項目的總投資將超過2億元,其中,區域食品藥品檢驗中心建設資金為1400萬元,實驗室面積按1500平方米考慮,儀器設備按800萬元考慮。區域性食品藥品檢驗中心建成后,將為多個縣提供檢驗服務,國家不再支持服務覆蓋的縣域內建設新的食品檢驗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