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實驗動物飼養和使用認可
CNAS-CL06:2018《實驗動物飼養和使用機構質量和能力認可準則》。
CNAS認可申請條件
a) 具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具備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
b) 符合 CNAS 頒布的認可準則和相關要求;
c) 遵守 CNAS 認可規范文件的有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d) 實驗動物的生產和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相關標準要求。
CNAS認可基本流程
1、意向申請
申請人可以用任何方式向 CNAS 秘書處表示認可意向,如來訪、電話、傳真以及其他電子通訊方式。CNAS 秘書處應向申請人提供最新版本的認可規則和有關文件。
2、正式申請與受理
2.1 申請人應按CNAS 秘書處的要求提供申請資料,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交納申請費用。
2.2 CNAS 秘書處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在資料審查過程中,申請人應對CNAS 秘書處提出的問題給予回復,超過1個月不回復的,將不予受理認可申請。回復后超過2個月仍不能滿足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認可申請。
2.3 必要時,CNAS 秘書處將安排初訪以確定能否受理申請,初訪所產生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2.4 一般情況下,CNAS 秘書處在受理申請后,應在3個月內安排評審,但由于申請人的原因造成的延誤除外。如果由于申請人自身的原因,在申請受理后3個月內不能接受現場評審,CNAS可終止認可過程,不予認可。
3、評審準備
3.1 在受理后,CNAS 秘書處組建評審組,并征得申請人同意。除非有證據表明某評審員有影響公正性的可能,否則申請人不得拒絕指派的評審員。
3.2 對于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CNAS的評審組安排的申請人,CNAS可終止認可過程,不予認可。
3.3 評審組長應對申請資料和實驗動物機構的管理體系文件進行審查,只有當文件評審結果基本符合要求時,才可安排現場評審。根據文件審查的結論,必要時, CNAS秘書處將安排預評審以確定能否安排現場評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3.4 文件通過審查后,評審組長與申請人商定現場評審的具體時間安排和評審計 劃,報 CNAS 秘書處批準后實施。
4、現場評審
4.1 現場審核由評審組對申請人實驗動物機構的設施設備、飼養管理、動物醫護、 職業健康與生物安全方面的硬件系統以及實驗動物機構的管理體系文件的運行情況, 依據認可準則的要求進行符合性審核與驗證,進行現場測試(例如,壓力、風速,溫濕度、潔凈度、報警系統等),必要時,提出不符合項和觀察項。
4.2 綜合文件審核和現場審核結果,現場評審結論由評審組在現場評審結束時給 出;適用時,應同時提供不符合項或觀察項報告。
4.3 被評審方在明確整改要求后應擬定并提出糾正措施計劃,并在3個月內完成, 提交給評審組長,評審組長應負責對糾正措施的有效性進行驗證。
5、評定
CNAS 秘書處負責將評審報告及其推薦意見提交給評定委員會,評定委員會對申請人與認可要求的符合性進行評價并做出評定結論。
6、發證與公布
CNAS 秘書處向獲準認可實驗動物機構頒發認可證書以及認可決定書,認可證書有效期為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