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治理、監測先行”,在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推進過程中,如何才能得出公正、客觀、準確、有效的環境監測數據?
國務院環境應急專家組副組長、原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總工齊文啟研究員表示,相比地方環保部門的環境監測站,民營企業能夠有更多的人力和財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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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我國法律并沒有授權由環保部門管理民營環境監測企業,且目前全國600多家民營環境監測企業的計量認證、技術認證都不歸環保部門,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因此,建立民營環境監測企業的誠信體系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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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司法處副處長李靜云表示:“新環保法中明確規定,對于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行為可以實施行政拘留。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相關責任人也將受到行政處分。”計量審批、認證都是源頭管理,但環保部門應更注重事中、事后的監管,通過抽樣比對測試、鼓勵社會廣泛監督等方式,用最低的成本實現最好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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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準確、有效獲得監測信息,會議推介了“環境監測前置服務”。“以往環境監測站除了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時會幫企業分析超標排放原因,日常的監督性監測中很少會開展這項工作。現在,第三方監測可以提供更為全方位的服務。”齊文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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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已經成為中國人的共識,無論是政府職能部門還是社會大眾都有知情權,希望中國的民營環境監測部門能連接政府和大眾,給中國環境保護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