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家質檢總局修訂發布《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認證機構管理辦法》、《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廢止《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認證咨詢機構管理辦法》。現匯總以下四個規章制度:
1.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總局令第162號)
2.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63號)
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的決定(總局令第164號)
4.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的決定(總局令第165號)
具體法令內容,請大家百度查閱或者直接來電我司服務人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