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宏觀上把握監測數據準確性
如何從宏觀上把握監測數據的準確性?筆者認為,應從3個角度來判定。
一是判斷監測機構有無工作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監測機構必須通過計量認證,從人員、場地、設備、管理體系等方面保證能正常開展監測工作。裝備水平、人員數量、注冊資金等直接反映監測能力強弱。有的第三方監測公司基本設施配置不強,中標價格又比較低,外委分析預算不足,卻報出了很多需要高端儀器設備才能檢測的數據,對其可靠性應存有疑問,可要求其提供打印的原始記錄供查閱。
二是報告的三級審核完整。按照技術規范,每次監測活動都要有現場和實驗室的具體操作人員。一、二級審核由具有一定工作經驗和職稱的技術人員承擔,三級審核由授權簽字人完成,并負責對數據報告的全面解釋。每級審核人員都有資格和職責要求,只有經過層層把關,才能保證報告內容的準確性。
三是多種渠道來源的監測信息互為驗證。以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為對象的監測比較多樣化,既有企事業單位自測,也有監督性監測;既有手工監測,又有自動監測;既有行政管理系統的監測,也有志愿者組織開展的監測。大數據系統一旦建成,監測信息就非常豐富,相互有比較就容易發現差別,從而獲得核查線索。要開發以排污單位為主體的信息發布系統,將針對某個排污單位的所有監測信息匯集起來,并從蛛絲馬跡中發現造假線索。
2.通過微觀檢驗研判數據真偽
通過微觀檢測,也可以鑒別數據的真偽。具體做法如下:
一要檢查其參加監測能力驗證情況。可以要求環境監測機構提供最近3~5次參與實驗室間能力驗證或實驗室間比對的結果報告,持續參加這種比對或驗證工作且結果合格,表明實驗室分析能力得到較好維持。
二要檢查監測報告的質控數據。一份完整的監測數據報告應包含監測采取的質控措施等內容,并應詳細列舉質控數據,對質控結果進行評價。質控手段單一,甚至沒采取任何質控手段或質控結果偏差大,則要對此次監測活動進行重點審查。
只有工作流程完整、規范,包括監測任務下達、監測方案制定、采樣及樣品管理等,才能確保監測結果準確。各環節應無縫對接且嚴格執行程序文件,使監測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從而保證監測數據的可溯源性。要分階段采取相應的合理有效的質量控制手段,如在準備階段,抽查容器的潔凈程度;在采樣過程,應同步采集現場空白樣和現場平行樣;對于樣品的保存和運輸等,要滿足溫度、光照等要求;交接樣品采取密碼編碼的方式;實驗室分析過程采取全程序空白樣、平行樣、標準樣品、加標回收測試等方式。
三要分析監測數據的邏輯關系。監測指標、數據結果同污染源、污染物和樣品性狀及采樣點位等密切相關,數據之間存在一定的邏輯關系,也可用來判斷監測數據是否可信。例如,對正常運行的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應滿足相關排污限值且優于進水水質;環境水質的背景采樣斷面應位于排污口上游且水質優于排污口下游;對同一采樣點位且有聯系的監測項目,如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濃度高,水中溶解氧必然低,總氮>氨氮或凱氏氮濃度等。如若出現組分含量高于總含量的情況,則為異常監測數據。
此外,還可通過規律性分析發現異常監測數據。監測數據的規律性分析包括時空分布規律、污染物排放規律、監測指標之間的相互關系規律性等。監測數據規律性分析的專業性很強,需要經驗積累,特別是對大數據的科學研究。例如開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O3、NO2等污染物的日變化特征曲線具有相對穩定的波形,峰谷值出現的時間相對固定。通過統計分析,繪制這些污染物的日變化特征曲線,將其與實測數據相比較,就可大致判斷當日自動監測結果是否準確。
對監測數據除了用上述方法進行檢驗,還需特別注意對敏感數據的核查,超標及有爭議的數據還應組織專家集體會審,并區別對待日均值和瞬時值、單個樣品和批次樣品等不同的超標情形。特別是對超標3倍以上的監測數據,因為涉及對環境污染案件的量刑,一定要及時、高效、準確,不能使環境監測機構因虛假數據被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