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到足夠的質量監督?
時間:2017-08-24 17:11:27 作者:admin 查看次數:725
ISO/IEC17025強調足夠,主要是強調監督的有效性,足夠監督首先要保證監督人員滿足:“由熟悉各項檢測和校準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結果評價的人員對檢測和校準人員包括在培員工進行足夠的監督”的條件才能保證監督的有效性。足夠的監督可以從幾個方面來保證:
(1)監督員數量應足夠。監督員一般占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數量的10%左右。
(2)監督員專業技術水平足夠。
質量監督主要是技術工作,就專業知識而言,對監督員的資質要求應高于一般檢測/校準、核驗人員。
(3)監督員的權力要足夠
實驗室應賦予監督員一定的權力。例如當場指出問題,責令立即改正;當不符合工作的處置發生困難時,可以直接向質量主管或技術主管報告,以便對不符合工作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果報告/證書存在問題,可予以扣發;對糾正措施效果不滿意的,可以通過和相關人員溝通,提出整改意見等。
(4)監督員的工作崗位應有利于監督工作
監督員應工作在檢測/校準現場,以利于掌握最新動態,了解技術操作環節中的難點,及時發現過程控制中的問題并予以糾正,對連續的檢測/校準活動實施有效的質量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