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識一:
在我們初次提交CNAS認可申請或擴項申請的時候常常會有這樣的疑問,我應該提交什么時候參加的能力驗證,或是什么時候做的能力驗證是有效的呢。這里我們可以參考CNAS-RL02:2018《能力驗證規則》4.3.1 初次認可和擴大認可范圍 “注 2:從能力驗證最終報告發布之日至申請認可之日, 3 年內的能力驗證經歷均為有效。”
小知識二、
在我們編制管理體系文件時,常常會想,我是要獨立編制一個能力驗證程序呢,還是把參加能力驗證的程序和記錄要求同時編制在質量監控程序中。關于這個疑問我們也可以參考CNAS-RL02:2018《能力驗證規則》4.2.1“注:參加能力驗證的程序可以是獨立的程序,也可以包含在其他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