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MA資質認定評審標準RB/T 214-2017《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條款4.3.1有規定“檢驗檢測機構應將其從事檢驗檢測活動所必需的場所、環境要求制定成文件。”那么這個環境的溫濕度條件到底要怎么規定呢?在2020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 RB/T 047-2020《檢驗檢測機構管理和技術能力評價 設施和環境通用要求》中條款6.2.1溫度和濕度中就有明確要求如下:
檢驗檢測機構應對溫度和濕度加以控制,并根據特定情況確定控制的范圍:
a)當檢驗檢測工作對環境溫度和濕度無特殊要求時,工作環境的溫度宜維持在16℃~26℃,相對濕度宜維持在30%~65%;
b)當檢驗檢測工作對環境溫度和濕度有特殊要求時,環境溫度和濕度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