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實驗室的技術負責人作為全面負責實驗室技術運作的關鍵崗位人員,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組成的技術管理團隊,但須保證人員的技術能力覆蓋實驗室所從事的檢測活動的全部技術領域。
對于技術負責人的專業、學歷和工作經歷,CMA和CNAS在其相關文件中進行規定:
1、CMA中的要求:
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能力,同時需要勝任所承擔的工作。CMA還涉及到幾個特殊領域,所以當開展相關特殊領域的檢測時,還應同時滿足相關特殊領域補充要求中對技術負責人能力的要求。
2、CNAS中的要求:
CNAS在其相關文件CNAS-CL01和CNAS-CL01-G001(應用要求)中雖未進行明確規定,但實驗室在選擇技術負責人時還是應至少保證其滿足上述文件中提及的實驗室人員的要求。CNAS在一些特定領域有專門的應用說明,所以當實驗室開展相關特定領域的檢測時,應保證技術負責人的能力同時滿足相關特定領域應用說明中的要求。